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标准委)批准发布国家标准《城市公共设施管理 通用要求》(GB/T 32555—2026),将自2027年2月1日起实施。该标准将为全国城市公共设施全生命周期治理建立统一通用规范,助力我国城市公共设施标准化、智慧化、精细化管理。
当前新型城镇化、数字城市建设持续推进,城市发展由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,低空设施、数字底座、社区便民设施等各类新型载体不断落地,原有标准的分类体系、管理条款已难以适配城市治理新需求。
本次标准修订结合城市运行现实需求,补齐数字化运维、多元共治、应急保障等领域短板,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方面。
一是突出价值导向与人文关怀。确立以人为本、功能适配、文化赋能、可持续发展四大管理导向,兼顾民生关怀、城市应急韧性、文脉传承与绿色低碳运营,为设施全流程管理明确价值准则。
二是重构三维分类体系。打破旧版二元划分模式,将城市公共设施划分为市政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、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三大类,新增低空基础设施、社区服务设施相关内容,首次系统规范城市信息模型(CIM)、算力中心、城市感知终端等数字底座管理要求,让分类更具前瞻性和包容性。
三是厘清多元权责闭环。明确产权单位、运维单位、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责任,搭建社会组织、志愿者、市民共同参与监督的多元治理闭环,细化规划建设、日常运维、检修养护、应急处置全流程实操细则。
四是完善数字化与数据治理规则。新增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运维、统一数字底座建设要求,同步配套信息安全、电子档案管理规范,建立数据分级管控、安全检测、备份恢复机制,平衡智慧运维效能与公共数据安全防护。
国家标准《城市公共设施管理 通用要求》(GB/T 32555—2026)将城市公共设施划分为市政设施、公共服务设施、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三大类,首次系统规范了城市感知终端、城市信息模型(CIM)、算力中心等数字底座的管理要求,并配套了信息安全、数据分级管控、安全检测、备份恢复等治理规则。
安防系统作为"城市感知终端"的载体,同时也是城市公共设施的组成部分,该标准的出台将对安防系统在管理、运维及数据安全治理上产生重要促进作用:
一是安防设施管理将趋于标准化、规范化,尤其是在权责管理与运维责任;二是安防系统运营运维将向预警研判、应急联动等深度延伸,加快成为城市数字底座重要支撑。三是对安防系统采集、传输、存储全过程提出更高合规要求,推动行业安全能力建设,更在公共安全效能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寻求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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